「因信得救」小山田格牧師–2023.10.29


「因信得救」
羅馬書3:23-24;小山田格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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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宗教改革紀念日。大約在500年前的16世紀初,神使用馬丁路德發起了宗教改革。他強烈質疑贖罪券,反對藉金錢換取上帝赦罪的教導。並指出,救恩是上帝的恩典,是祂白白給予人類的禮物。他認為救贖並不是透過善功,而是單單藉信靠耶穌基督作為救贖者而獲得的。而讓他的思想改變的經文是,羅1:17(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一,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3節)
羅馬書分兩大部分,1-11章:關於救恩的教義;12-16章:因信稱義的生活。第3章非常重要,寫到因信稱義的內容。第1章非常明確的寫到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神的存在。1:20(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告訴我們,借著大自然就可以知道神的創造,而且都有神美好的設計,如人的身體。第2章寫到人的良心也可以感受到神的存在。但良心會因為習慣而麻痹,以至於人跟神越離越遠。2:15-16(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想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神借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第3章講到,如何才能進到神的國。人是不能直接進入神的國的,理由是23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神是聖潔公義的神,他可以看透人的內心。誰是國家最棒的人呢?政治家?運動員?在神的面前,誰是沒有罪的呢?聖經告訴我們,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羅3:10)。人多多少少都會有不好的心理。神不但沒有罪,而且他審判罪人,包括隱藏的罪。傳道書12:14(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世人都犯了罪”,在希臘文裡,這是過去式並現在仍然在進行的形式。因此,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
馬丁路德的父母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對他的要求非常嚴格。他也認真學習,積極參與服事。但他的內心卻對死亡和審判產生了很多的恐懼,甚至他認為神也像他父親一樣的嚴厲,就懷疑自己能否進天國。在他的人生中曾經經歷過3次的死蔭幽谷,特別是有一天,他險些被閃電擊中,在危急之時,他呼喊說:“馬利亞,救我,如果救我,我願意成為一個修士。”出於還願,脫險以後,他進了修道院,成為修士,這件事使他的父親非常憤怒。當時的教會教導,如果想得救,就要有好行為。甚至教導,如果有足夠的奉獻就可以得救,甚至教導信徒可以不用讀聖經。但今天的經文告訴我們,得救是靠神的恩典。“恩典”,就是對完全不配的人給與的好意。我們不是靠好行為得救的。為何會有宗教改革呢?就是因為當時的教會墮落了,許多的教導都不正確。所以,一定要好好地讀聖經。

二,因基督耶穌的救贖。(24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聖經告訴我們,得救是神的恩典。我們因基督耶穌的救贖而得救。 “救贖”,就好比一個奴隸,被一位好心人用贖金贖出來後釋放了。這個奴隸什麼都沒有做,白白的得到释放。當然,如果這個奴隸不接受這位好心人的好意,他就無法被解放,就仍然沒有自由。得救前,我們都是奴隸。1.罪的奴隸; 2.魔鬼的奴隸;3.死的奴隸。但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用自己的生命背負我們的罪。只要相信他就可以得救,當然,如果拒絕相信,就得不到,就仍然是奴隸。
馬丁路德是個非常認真的人,他非常努力的遵守修士的清規,但心中一直沒有平安。他曾經用膝蓋一層一層爬上石梯,想用這種行為換取平安。這時,神的話臨到他,就是羅馬書1:17(義人必因信得生。)不是靠行為,不是看奉獻,而是藉著信,耶穌基督為你我死在十字架上,用他的生命背負我們的罪,使我們與神重新和好。對於馬丁路德,金錢完全沒有價值,他一心想讓每個人都要讀聖經,讓每個人都能明白真正的真理。后来,他把拉丁文圣经翻译成德文,馬丁路德讓更多人之道,只要相信主耶穌基督既可以得救。得救不是靠行為,只要信,罪就可以得到赦免。當我們相信的瞬間,就可以得到永遠的生命。我們要正確的傳講聖經,就要好好的讀聖經,只有這樣才可以傳正確的福音。求主幫助在座的基督徒,能再次有這樣的確認,求主也幫助尚未認識主的人,能藉著今天這樣的機會來相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