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犯罪」王鋭傳道–2023.07.30


「不要再犯罪」
約翰福音8:1-11;王鋭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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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經文教導我們要憐憫,學會用憐憫的心態去對待因靈性軟弱而犯罪的人。我們都是罪人,都有軟弱,沒有一個人可以靠好行為得救,唯獨因耶穌基督,靠著祂的恩典和憐憫,我們才可以得救,因為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的(雅各2:13)。因主憐憫我們,我們也要憐憫別人。
3-6節(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人心險惡,假冒為善自以為義的人的心更是惡毒。這裡寫到兩類人物:一個是嚴重犯罪的女人,她行淫而且現場被抓;另一類人物則是一群自以為義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文士每天抄寫聖經,對聖經非常熟悉,是聖經及律法的專家;而法利賽人,按照耶穌給的定義是:1,仗著自己是義人(非常遵守律法);2,藐視別人的人(路加18:9)。他們竭力遵行律法,這當然很好,問題是他們仗著自己的義去藐視別人,以自己的好行為為屬靈資本而驕傲。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把女人帶到耶穌面前的目的是(6節: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他們熟悉聖經,遵行律法,但他們的心卻是邪惡的。利20:10(與鄰舍之妻行淫得,姦夫淫婦都必治死。)這律法的規定,他們當然是知道的,他們把女人帶到耶穌面前就是要試探耶穌,陷害耶穌。他們是帶著邪惡的心去做邪惡的事,因我這是一個害人的陷阱。如果耶穌回答說:應當打死,那法利賽人就會去告訴羅馬政府,說耶穌越權;而祂如果說:不用打死,他們就會立刻在猶太人中宣傳耶穌不遵守律法,陷害耶穌於不義。他們的心極其險惡。
現代社會也是如此,很多給社會造成更大傷害的是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君子們。如俗話說,不怕真小人,只怕偽君子,不論是在當時的以色列,還是現在的社會,甚至教會都是如此。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人心所想的盡都是惡(創6:5)。要知道我們每個人的軟弱,傾向犯的罪都不一樣,我可能沒有這個人身上的軟弱(淫亂),但很可能會有另一種軟弱(偽善)。我們要知道人心狠毒和罪的普遍,你我都不是義人,每個人都有軟弱。不要為自己的暫時健康,好行為,或靈性誇口,而要用憐憫的心去理解別人的軟弱,多多為別人的得救禱告代求。
7-9節(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這裡強調了罪的普遍性。“沒有罪的”希臘語單詞,在新約裡只出現了這一次,是特別對應於舊約七十士譯本(申29:19)的內容,強調有罪的人,不要以為可以渾水摸魚混在“沒有罪的”人中就安全了。耶穌知道法利賽人的心思:你們自以為是“沒有罪的”,是被這個女人連累了?真的如此嗎?這問題直刺他們的心。而“從老到少”離開的表達又對應了當年所多瑪的人們“從少到老”(七十士本,創19:4)來圍住羅得的家的狀況,暗示當時耶路撒冷如同所多瑪一樣的普遍敗壞。幸好當時這些假冒為善的人還知道廉恥,知道自己也是當死的罪人,所以選擇默默離開了。而今天的我們,或許有人的外表也會好一些,但沒有主的恩典,我們一樣也是當死的罪人。認識假冒為善的罪尤其困難。
10-11節(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耶穌對這犯罪的婦人講話是很客氣的。我們要向耶穌學習,因為我們沒有審判的權力,包括也不能給自己定罪,“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林前4:3)。主當然有權力給人定罪,但這不是定罪的時候(約3:17),所以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主耶穌道成肉身捨棄自己的命為的是拯救我們這群罪人,而我們看到陷在罪中的人時,不要忘記我們也是主從罪中拉出來的。我們都是病人,只有耶穌才是醫生,我們在神面前都是邪惡的,都只能仰望祂的憐憫。
今天經文的關鍵是耶穌的憐憫。我們的盼望都是由祂的憐憫來的,而不是因為自己做得有多好。我不是說要陷在罪中,讓恩典顯大。罪是可怕的,因為耶穌還會再來,要審判活人死人,那一次來就是為了定罪的。但在那天之前,當趁著耶和華可以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祂也必會讓你我尋見。主會幫助我們,清潔我們,用聖靈帶領我們讓我們成為聖潔。我們得救唯獨基督,唯獨信心,聖靈必幫助我們不再犯罪。願主成為我們的幫助,願祂的憐憫臨到我們,也讓我們自己可以成為憐憫人的人,“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雅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