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父的心」林原億牧師–2022.08.07


「天父的心」
路加福音15:11-32;林原億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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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經文大家都很熟悉,但越是熟悉的經文可能越會忽略重點。路加福音14章裡耶穌講了兩件重要的事,1,做門徒的代價(14: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節聖經不是講信仰與家庭起了衝突,而是關於價值觀的問題。真正要做主的門徒,就要接受聖經的價值觀。這教導我們,事奉不是為了成就自己,而是完全服侍神。2,失味的鹽;當時的鹽幾乎都是岩鹽,鹽分取出後只剩下岩石,沒有用處。我們的信仰,生命裡若沒有神,沒有信仰,就如沒有味道的鹽,不能被主使用。我們的信仰,生命要完全的依靠神。
到了15章,15章是路加福音的高潮,而浪子的比喻是高潮中的高潮。我們沒有符合聖經的價值觀,信仰可能也不是聖經裡教導的信仰,但神即使我們如此軟弱,神仍然愛我們,要把我們找回來。

一 .即使我們傷了主的心,天父仍然愛我們。
11節:“一個人有兩個兒子“,說明這個比喻的主角是大兒子和小兒子,而很多人都只重視小兒子。其實,這個比喻,大兒子或許才是真正的男主角。
12節:小兒子做了一件極為無禮的事。在猶太人的傳統裡,父親還在世的時候,是不可以提出分財產的,但小兒子竟然在父親在世的時候提出分財產的要求,而這父親也成全了他。我們注意到,在這個時候,大兒子沒有說話,好像弟弟的離開正合自己的心意。這裡教導我們委身的功課。我們有時候對教會感到不滿意就提出要離開,我們以為人會挽留我們,卻不知事實可能不同,我們要學習跟隨神不是情緒。
13節:“都收拾起來”,就是變賣所有的。在猶太人裡,財產是神賜的,要一代傳一代,當小兒子變賣就使家族的產業永遠失去。去了“遠方”,就是去了國外,說明他不再是家裡的人了;“任意放蕩”,這詞在聖經裡是救恩的反義詞,說明他失去了救恩,成為一個沒有盼望的人。
14節:神的審判很快就臨到了。神要在他的生命裡做事,要他回到神的面前。當我們做任何事都不順利時,也要回到神的面前,尋求答案。愛主的人必蒙神祝福,離開神時神必審判。

二.天父的心願意我們回轉歸家。
15-16節:“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饑”,表示他已經到了無能為力的地步了,但也在這時,他醒悟過來了。當我們做了神不喜歡的事時,神必審判。神審判的目的不是要死,而是要我們回轉。
17-19節:醒悟,或許是小兒子唯一的選擇。我們也常常是到了不得已的地步才想起神,回到神的面前。神有公義也有愛,小兒子願意回家當雇工,但神卻使他重新成為兒子,這是恩典,就是我們本不配,神卻賜給我們。恩典,是神主動,而不是我們禱告得來的。
20節:猶太人的習俗裡,大兒子可以得到多一倍的財產,因為他有責任照顧父母。這位父親天天想著小兒子,但大兒子天天在田裡幹活,說明他沒有照顧好父親,他應該出去找弟弟回家。“相離還遠”,說明父親可能走到離家較遠的地方。父親的用意是要確保可以帶回小兒子,免得遭到鄰里的拒絕。這就是愛,我們的天父也是這樣,他天天在等著我們,要把我們找回來。
22-24節:父親給小兒子穿袍子,戴戒指,穿鞋子,宰牛,慶祝,說明盼望回來了,因為父親使他恢復兒子的身分,原本小兒子只希望成為雇工,但父親讓他再次成為兒子,在信仰上等於再次擁有永恆的盼望。

三.天父的心是,在外面的小兒子可以回家,在家裡的大兒子可以體貼天父的心。
25-30節:大兒子回來了,聽到他父親所做的一切,他生氣了,可以看出,哥哥從來不想去找弟弟回來。我們在教會也是,願意做很多事,也很努力,但如果心裡卻沒有主,沒有弟兄姐妹,這不是真正的事奉。體貼天父的心,才是信仰真正的價值觀。
31-32節:這裡,父親勸大兒子接納弟弟。教會也有接納的問題,我們往往只接納自己喜歡的人,不願意接納不喜歡的,這不是神的心意。神要我們接納神所喜悅的每一個人,這是主的心。還有很多人還沒回到神的家,讓我們努力把他們找回家,願我們都體贴神的心,做神要我们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