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劉志雄長老-2018.08.19


「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劉志雄長老
羅馬書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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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經文是羅馬書中非常關鍵的部分,羅馬書基本上是講神的福音。神的福音就是在神的恩典中祂為我們預備救恩,讓我們藉著信可以被神稱爲義。這是神自己做的,人沒有任何的功勞。有位屬霊的人說,在救恩的事上我們唯一的貢獻是我們的罪使得救恩成爲必需,這是何等奇妙的恩典。這位聖潔公義的神,祂恨惡罪惡但祂卻為我們預備救恩。羅馬書從第1章到6章10節清楚完整的告訴我們,神怎麼為我們預備完美的救恩,而這個救恩是我們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只要相信神就接納我們。問題是我們受世界的誘惑活不出這樣的生命。所以不只是恩典讓我們因信稱義,從6章11節開始就講到恩典讓我們可以成聖,我們有聖徒的地位。聖靈在我們的生命中帶領我們學習破碎的工作,讓我們日益變得聖潔,這個過程就是成聖之路。此外,羅馬書的第三部分是在神的恩典中,神要把我們每一個人帶進祂的榮耀裡。

  回想我信耶穌的時候我知道自己是罪人,我聼說耶穌為我死在十字架上,只要相信祂,罪就得赦免不用下地獄,我一聽到這個好消息就單純相信了。我以為寶座、冠冕、得榮耀與我無關,那是了不起屬霊偉人的事,我只要不下地獄能在天堂掃地就甘心了,我從來不知道,得榮耀是神救我們的目的。所以羅馬書是恩典的福音,告訴我們因信稱義、走成聖的道路、得榮耀都要靠恩典。而且神給的榮耀就是根據你成聖的過程,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神的恩典中,在你短暫的歲月裡學會走成聖之路。聖靈藉著保羅告訴我們想得到神的恩典,不可以持續活在罪惡中,因爲藉著洗禮我們已經和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這一段聖經就是成聖之路的秘訣。既然神已經為我們預備一切的恩典,那我們能夠做什麼呢?今天的經文有3個命令語氣的動詞。

  第一個命令動詞是「看」。看是要我們通過理性與邏輯來搞清楚弄明白,聖靈命令我們要對著罪惡當看自己是個死人,這就是你們的身份。我們每位信主的人一定要知道,在法律上在邏輯上在理性上我們跟罪沒有關係。羅馬書1-5章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不但替我們死,祂也帶我們到十字架上與他同死。因爲我們已經死了,我們跟罪沒有關係,在罪的眼中我們是死人。但是我們向著神在耶穌基督裡我們是活的。約翰福音15章講到枝子與葡萄樹的關係,最重要的概念就是住在主裡面,所以我們在主裡是活的。「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6:11)」

  第二個命令動詞是「容」。容是不容許罪在你身上做王。信耶穌以後我們的生命仍然有罪惡,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就完美的救恩,我們不只是要認清自己的地位,也不要讓罪惡在我們生命中做王,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我們能夠將自己全然的獻給主是神的慈悲,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到了14節保羅說,罪必不能做你們的主,注意!這不是一個偉大的宣告,因爲我們做不成的,理由是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是在恩典之下。所以罪不能做我們的王,這就是成聖之路。我們一生中都受到罪惡的掌控,這說明我們是神的孩子,因爲祇有活魚會掙扎,死魚是沒有感覺的。如果今天你還在罪中掙扎,這是好消息,因爲你是神的孩子。但是罪不能做你的主,因爲耶穌基督已經釋放你了。「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做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羅6:12)」

  第三個命令動詞是「獻」。獻就是交出去,當罪惡來引誘我們去看不應該看的東西,不要把眼睛交給罪惡,當罪惡來引誘我們說不好的話,不要把舌頭交給罪惡。不但不要交給罪還要把自己獻給神。讓身上的每個肢體都做義的器具,這是基督徒成聖之路的重要秘訣。譬如你的手要去碰不該碰的東西,你就提醒自己這支手是耶穌的手,耶穌不允許我們做這樣的事。「也不要將你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