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亞醉了」王鋭傳道-2021.03.07


「挪亞醉了」
創世記9:18-29; 王鋭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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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亞是信心的偉人,神藉著他拯救了當時的世界。今天的經文是挪亞最後的事蹟,他犯了極大的錯誤,喝醉了也蒙受了極大的羞恥;而他的兒子含犯了更大的錯誤,他注視父親的羞恥並將其傳揚出去。

18-19節: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
當時世界的8口人是現在全人類的祖先,接下來發生的事跟我們每個人都有關係的,是我們家中的事。洪水後的新世界很快就出現了犯罪,而且是從挪亞本人開始的。20-21節(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挪亞喝醉了。挪亞是第一個栽種葡萄園的人,第一個做酒的人;挪亞也是第一個喝酒,並且喝醉了的人。按照聖經的教導,喝酒本身並不是罪。酒可以做為潔淨的食物獻給神為奠祭(民15:7),神喜悅祂的兒女在祂的面前吃喝快樂(申14:26)。新約中耶穌行的第一件神跡就是在婚宴把水變成酒(約2)。教會歷史上很長的期間聖餐都是只用真的葡萄酒的。喝酒本身不是罪,但醉酒則是毋庸置疑的罪。聖經啟示的神喜悅我們享受祂創造的一切美善,但所有的事情都要有個度。如果酒精讓你的思維有所變化,如果有公務在身,如果要做判斷時,都不可以喝酒(箴31:4-5)。我們更不可以喝醉,甚至發展到酒精依存的程度。聖經也多處警告喝酒的可怕,箴23:31(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嚥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酒傷害身體上的健康,精神上的甚至靈裡上的健康;醉酒毀了太多的人和家庭。基督徒應該是自控的人,林前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我們絕不可把神在聖經裡給我們的基督裡的自由當作放縱自己的理由。今天挪亞給了我們一個極大的教訓,當時的技術酒精度應該很低,他一定喝了很多,以至於喝醉了,甚至“赤著身子”就是“露出下體”。這可以用來形容各種淫亂的罪(利18),也可以表示暴露了自己的罪孽及羞辱(哀4:21-22)。酒能亂性,挪亞讓我們知道,放縱自己喝醉酒會帶來極大的危害。盼望挪亞的教訓可以警戒我們,小心酒精以及一切上癮物質的危害,不要羞辱自己,甚至羞辱我神的名。

22節: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這裡含犯了比挪亞更嚴重的罪。挪亞是初犯,又是在無知時犯的罪;因為以前沒有酒,也沒有人醉過,他不知道喝醉的後果。今天我們對待初犯和累犯,對待無知時犯的罪和明知故犯的罪的時候,態度也要不一樣。可是含不同,他故意,甚至是惡意的犯罪。他看見父親的赤身,又出去傳揚給他的兩個弟兄。這裡的“看見”有注視的意思,表示他對父親的羞恥是異常的關注。好像今天我們看到別人甚至親人的羞恥或錯誤時,不是痛心卻很享受,會銘記在心甚至立刻傳揚出去。很多基督徒對傳福音的好消息不感興趣,但對傳揚弟兄的惡的消息,卻很積極直到地極。

23節: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當親人有羞恥,甚至在犯罪當中時,到底應該怎麼做呢?聖經並沒有教導我們要包庇犯罪。含的兩個弟兄積極主動的幫助父親解決問題,他們非常用心地倒退著進去,避免看見親人的羞恥,之後用自己的衣服遮住父親的赤身。這才是對犯錯誤的親人該有的態度,我們不是包庇縱容,有些公開的罪就是要受到公開的懲戒,但前提是一定要帶著愛心並盡量減少弟兄的羞辱。結33:11(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我們的神總願意給我們這些罪人一個悔改的機會。

主耶穌基督直接教導過我們如何處理弟兄的過犯。太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開始時要局限在“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如果當事人不聽不悔改的話,才逐漸擴大公開範圍,最後才告訴教會。兩千年來教會都是以這段教導作為教會紀律的原則的,但兩千年來,太多時候我們都忘記了這段教導。看到弟兄的羞恥和過犯的時候,我們的第一反應不是私下直接提醒他,而是轉身去向他人宣揚他的過犯。聲譽對任何人都很重要,宣揚別人的羞恥本身是已經定罪了我們的弟兄,並且用毀壞他聲譽的方式懲罰了他。猶太人社會中,當事人沒有機會為自己分辨時是不可以定罪的(約7:51),即便異教的羅馬人也有類似的規定(徒25:16)。當我們偶然看到弟兄的羞恥或者被過犯所勝時,在宣揚之前,可不可以按照耶穌的教導,先給弟兄一次解釋和悔改的機會呢?耶穌為我們喝了苦杯,受了十字架上赤身裸體的最大羞辱,正是讓你的弟兄不再被羞辱。今天每一個基督徒都不要羞辱自己像挪亞一樣,而我們更不要享受於注視和宣揚別人的羞恥,特別是我們弟兄的羞辱。任何事公開前總要給弟兄一個為自己辯解的機會,這是羅馬巡撫彼拉多都做到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