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耶穌彼此相愛」上辻洋平牧師-2019.03.10


「靠耶穌彼此相愛」
約翰壹書3:11-24 上辻洋平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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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彼此相愛是主耶穌從起初就給的命令。
愛可以讓生活中可以減少許多的矛盾。愛心是否有不正確的呢?有。每個人對愛的解釋不同,沒有正確的答案,用自我解釋的方式不會是最正確的,因為沒有絕對的標準。聖經說,愛是完全了律法,學習愛要先回到聖經。律法的出發點是愛人,不是傷人。今天不論做什麼,是以愛為出發點,想怎樣做才不會傷人時,人與人之間就會少了許多的傷害與摩擦。12節(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該隱犯罪,原因:他是為惡的。為惡,就是沒有愛心,有愛心的就不會為惡。為惡的人如果有愛心,就不會做傷害人的事。現在的我們呢?其實也有許多這樣的現象,如遺產分配,可以使相愛的家人鬧得不可開交。世人都犯了罪,這是聖經歸納的終極的原因。凡事都為自己,愛自己時就無法愛人,不是說不要愛自己,但愛自己愛到把自己當神,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終日愛自己時,就是惡的。為惡的是屬那惡者的,就是屬魔鬼的,充滿了欺騙,驕傲,詭詐,裝成光明的天使欺騙人,如利用民眾的愛心騙錢。對人好卻帶有條件的不是愛,表面的愛也不是愛,真正的愛是內心而發,不求回報的。有目的性的愛都不是真正的愛。現代的社會,有時候用愛心去幫助人,卻被騙了。所以,愛要有智慧,求神幫助,保守我們,但不能是漠然的,什麼都不做,14節(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愛是要付代價的,耶穌為我們付代價,也用許多的方式讓我們學習付代價。對孩子,要付出一生受苦的代價;夫妻之間,要付出忍耐,包容的代價;朋友之間,要付出信任的代價。愛是出死入生,不願意為愛付代價的是住在死當中,沒有忍耐,包容的覺悟。
二 不會去恨惡別人。(15-19)
信耶穌後,我們的心中仍會有恨。聖經說,恨人就是殺人,殺人是沒有永生的。靠自己很難不去恨人,因為人都為自己打算。如果心中有恨惡的人,不論是誰,一定學會放下,若不放下,就沒有得救的確據。基督徒的生命,就是少我多他。一個會禱告的人,在他的禱告當中一定是少我多他。耶穌說: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上帝就會紀念他生命當中的一切。其實,我們所想的,想要求的,在沒有禱告以前,神都知道的。當我們更多的愛弟兄,很奇妙的,神也會更多的愛我們,這是非常奇妙的循環。相反,越是愛自己,好像越是會碰壁。如果愛自己無法愛的人,會經歷神的恩典,神必加添力量。恨惡人就是殺人,領受了基督的愛,就不願意去恨惡人。耶穌十字架的愛,是捨命的代價。當我們願意為弟兄姐妹捨命的時候,就知道什麼是愛。想想我們願不願意付代價呢?在時間,金錢,陪伴等等?遵守聖經的教導,聖經說,愛不是只是嘴巴上的,要有行為,並要誠實。在別人有需要時,彼此幫補。
彼此相愛不是只有嘴巴,該有行動時必須有行動,愛人需要誠實,也不要求回報。確實神會賞賜,但不是因為這個目的才去做。只是憑著愛心,愛基督,愛弟兄姐妹的心。愛人不單只有誠實與行為,很多時候是言語,態度上彼此對待。很多時候只是因為一句話,甚至只是眼神,就在無意中沒有了愛心,所以,在操練愛心時,要注意言詞及一舉一動,要回到原點:愛不加害於人,不讓人跌倒。
三 心若不受責備,就可以坦然無懼。
基督徒也是人,是人就都會犯錯,內心深處,一定有不為人知,只有神與自己知道的罪。很多時候不小心得罪了別人,甚至得罪人了都不知道。信主後,對罪惡有敏感的反應是正常的,有罪惡感,說明自己軟弱的部分向神敞開了,只要認罪,悔改,神一定幫助。倘若毫無罪惡感,做錯了也無所謂,說明沒有基督的生命在裡面。有罪惡感,是神的靈運行在心中,讓人俯伏在神面前悔改。做任何事都為了神,沒有任何的目的,心就不受責備;所求所想的都是為了神時,心就不受責備;行事為人都是為了弟兄姐妹時,心就不受責備。或許有人會傷害我們,但如果凡事為了主,上帝會幫助我們,透過他可以改變自己,有時候也改變別人。若想要坦然無懼,心要正確,神是監察人心的神,在他面前,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這是上帝的應許,他必祝福,一切所求的都從他得著。你相信嗎?可以去嘗試看看。如果你的禱告沒有蒙垂聽,要先問自己,是否有遵守神的命令,行神所喜悅的事呢?上帝的命令是:信耶穌,彼此相愛。遵守了,祝福就在我們身上,而且這是何等大的福份,盼望我們都能在當中有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