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離棄」鈴木啓明宣教士-2021.06.20


「被離棄」
馬太福音27:26-51;鈴木啓明宣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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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在上十字架之前同門徒來到克西馬尼,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起警醒。」耶穌不管遇到什麼情況都很淡定。即便在船上起了暴風,門徒們甚是驚慌,耶穌卻枕著頭睡覺。(太26:39)在克西馬尼,耶穌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將這杯離開我。」這杯是什麼呢?耶穌想避開甚麼?是神的審判還是神的憤怒呢?
 
26節說,「把耶穌鞭打了。」羅馬人使用的是皮鞭,皮鞭的尾部還帶著金屬球。打下去再扯上來,皮肉會裂開,疼痛可能致命。29節,兵丁又戲弄耶穌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接著又吐唾液在祂臉上。他們強迫路過的西門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可見當時的耶穌已經受盡折磨,體力不支了。兵丁又脫了祂的衣服,耶穌連接受威嚴及公正審判的權力都沒了,連同被釘十字架的強盜也在譏誚祂。重要的在46節,耶穌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耶穌最傷心痛苦的是失去和父神的關係。耶穌在上十字架的途中到被釘十字架的過程中受盡殘酷的鞭打,戲弄, 譏誚,與精神上的折磨,都默默的忍受了。只是在失去與父神的關係時才大聲呼叫,氣就斷了。上帝要耶穌擔負世人的罪,離棄祂,使祂失去與神的關係,因為祂背負世人的罪無法與神有正常的關係。這對耶穌來說是最重要的事。耶穌希望能避免父神的離棄。然而最後還是全然交託,願意遵照父神的意思。這是祂對父神的愛、順從與尊敬。
 
離棄的相反是接納。51節說,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幔子本來的作用是要隔開人的罪,完全的神在至聖所,人是無法直接進去的。因為耶穌被神離棄背負世人的罪,因此我們才能夠被神接納,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耶穌是神所喜悅的,才會被獻上成為祭物,只有獻上自己喜悅的才更有意義。也因為神愛我們,才會犧牲自己的愛子來背負世人的罪拯救我們。
 
我們無法自己抹去曾被離棄的事實,但透過天上的父神,祂可以醫治我們過去所受的傷害。耶穌承受了被釘十字架的痛苦與被門徒的離棄,是因為有神的關係才能克服。正是由於在十字架上耶穌被神離棄,我們就被神接納,有了神我們也可以擔當同樣的試練。即使將來我們被人離棄,也經歷那樣的痛苦,只要我們與神有良好的關係,就必定可以克服。如果你對過去的傷害不能釋懷,或對曾經傷害你的人不能原諒,你的心就無法得到自由.如果你無法原諒自己過去的愚昧行為,那麼你也無法從中得到自由與釋放。神已經原諒我們,接納我們,你也必須原諒並接納自己。當你接納自己的時候,就是接納新的自己,也就是接納自己成為神的兒女。這是基督徒該有的品性。
 
倘若你在家庭裡,沒有父母所期待的成就,也不是父母的驕傲,或是曾經被離棄。你不要以這樣的負面想法來論斷自己,我們是神的兒女,神捨棄自己的獨生愛子來愛我們,祂已經接納我們,所以我們要順服神來接納自己。當我們迫切向神禱告,祂必賜下克服困難的能力,就像耶穌可以承受各樣的逼迫。神不是幫助我們排除困難,而是賜給我們克服困難的能力。天上的父神不會離棄我們,因為已經有人代替我們被神離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