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的總綱就是愛」上辻洋平牧師-2018.11.18


「律法的總綱就是愛」
馬太福音5:17-20 上辻洋平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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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普遍認為宗教是勸人為善的,基督教因著嚴格要求信徒要聖潔、行善、愛世人,而使世人對基督教的認知比其他宗教更為苛刻。在某種涵義上,聖經中確實有許多誡命,其中絕大部分是神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為奠定猶太人的宗教與生活文化而制訂的基礎法律,但以色列人卻將其演變成稱義的絕對條件。比如他們強調無論是猶太人還是非猶太人都必須守割禮,否則就不能得救、不能進天國。當福音傳至外邦時,使徒彼得提出了一個比傳統習俗更重要的觀點:“現在為甚麼試探神,要把祖宗和我們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徒15:10)保羅在羅馬書裡也提出過同樣的看法:“律法的功效是斷罪,而不是讓我們遵守。”神頒布律法的初衷是要以色列人不犯律法上的罪,以免得罪神、與神隔絕而遭受身體與靈魂上的死亡。聖經上的律法並不是要求人去行善,乃是因為愛的緣故給人以勸導。今天的經文從三方面來分享。
一、律法是愛神與愛人的生活指引
新約時代人們對律法的認知常與生活習慣混淆不清,比如主耶穌去做客飯前未洗手、主耶穌在安息日行善治病,都被認為觸犯了律法。法利賽人在聖經律法之外,還有一套口傳律法,即歷代宗教領袖從聖經中悟出的道理,他們將人為的道理提升到與聖經同等的地位。因此,主耶穌常常責備他們為了無關緊要的規條而忽略了律法之精髓。十誡及其細則均是環繞著愛神與愛人這兩大方面而制訂的,神之所以頒布律法是要讓人知道什麼是愛?而人之所以犯律法實際上就是不愛神、不愛人的表現。愛神,就會對神忠誠、聽神的話、來教會敬拜。從舊約大衛王的諸多詩篇中可以體會到他對上帝的敬畏與熱愛:“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在祂的殿裡求問。”(詩27:4)愛神要如此,愛人亦相同。保羅說過:“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弟兄姐妹們,我們要好好琢磨「神是愛」這句話。正因為神就是愛,所以愛的定義由神而來。神定義愛是不加害與人,若我們做傷害別人之事,就是在抵擋愛。所以主耶穌說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與先知,即使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廢去,都要成全。主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證明了神愛我們的心永不改變,證明了律法所表達的是愛。
二、誡命是愛,所以不能廢去
世上有諸多神學學派與學說,在神學教育上出現了一種反對聖經被稱為自由神學的學說,他們與異端同樣傳講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比如天主教中出現了只守十誡中九個誡命的教會,他們廢去或模糊了“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這條誡命。在主耶穌時代,人們為了達到某種違法目的,就會避重就輕地看待神所頒發的誡命,因此主耶穌在走進聖殿時會發出憤怒的譴責聲:“神的殿是被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反而在聖殿裡面做買賣,讓神的殿變成了賊窩了!”當時的法利賽人看起來是非常敬虔的,他們甚至把聖經戴在頭上、貼在手上。而主耶穌卻責備他們失去了內心的敬虔,沒有遵守律法的精髓,只是做外表的敬虔,讓信仰成為做給人看、賺取名聲的手段。主耶穌舉了一個非常恰當的比喻,即法利賽人與稅吏二人在聖殿中禱告的例子,針對那個將誡命當成自義工具的法利賽人,主耶穌說:“凡自高的,必降為卑。”針對那個搥胸祈禱請求神開恩憐憫的稅吏,主耶穌說:“凡自卑的,必升為高。”可見為愛而設立的誡命若是成為自義的工具就等於廢掉了誡命。律法的出發點是要定不愛神不愛人的人為有罪,如果我們行事為人並非出於愛心,而是出於私慾的話,我們就算得救在天國也要被稱為是最小的,這是因為我們廢掉了誡命中愛的原則。
三、我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文士與法利賽人是主耶穌時代的宗教領袖。法利賽人在初期非常敬虔,但經歷400年到了主耶穌時代時,因為環境與政治的變化他們漸漸改變了初衷,發展成注重表面的宗派。表面上恪守禮儀,如潔淨、禁食、禱告、賙濟等,都做得很好,藉此賺取名聲。他們以自以為是的好行為而自豪,卻忽略了敬虔的實質;他們與執政的羅馬當局唱反調,擁護神權政治並國家利益。因為他們表面敬虔,所以他們對大眾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因為他們假冒為善,所以他們很討厭斥責他們的主耶穌。主耶穌設此比喻並非斥責他們日常生活中的敬虔行為不對,而是斥責他們自以為義的心態不正確。當我們發現自己有罪來到神面前懇求祂的赦免時,我們就會從神那兒得到比喻中稅吏那樣的憐憫和神的恩典。因此,主耶穌說若我們的義不能勝過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這句話,是要求我們由內而外都要敬虔,不論是法利賽人在日常生活中外在的敬虔表現,還是稅吏在內心當中對神的敬虔,都是我們需要的內涵。當我們有由內而外的敬虔時才會有主耶穌的生命流露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我們就勝過了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
弟兄姐妹們,今天的經文讓我們懂得:愛神要對神忠心,愛人要不加害與人。神是愛的源頭,是我們的王,也是我們最親密的家人與朋友。我們更多地了解認識祂,才能更多地經歷祂的大能,更多地看見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同在與帶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