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永遠的贖罪祭」王 銳傳道–2018.02.11


經文∶ 來10:11-18 記録:戴宇琳

  在教會服事可以很辛苦,但是做工多做工累不見得有益處,沒有正確的服事觀念我們可能辛苦的是「無用工」,甚至還有害。

  舊約中的獻祭可以簡單分為兩種。一是贖罪祭,屬於強制性、功德性的。觸犯律法一定要獻贖罪祭,沒有選擇的自由。另一種是感謝祭,是自由的也是心甘情願的。類似的,我們的服事觀也有兩種,一种是贖罪性的,認爲服事可以減輕自己的罪,積累功德。天主教的教義是犯罪後行善可以積功德,減少或免掉死後在煉獄中火煉淨化的天數提前進天堂,這就是贖罪性功德性服事的典型。新教沒有這樣的教導,但經常我們服事的態度卻是為了贖罪積功德。另一種服事觀是出於感謝,是心甘情願不求回報,我們不用靠服事來贖罪,因爲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獻上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我們任何用辛勞服事為自己贖罪或積功德的想法都是無用工。

  希伯來書10 :11說,「凡祭司天天站著侍奉神,屢次就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摩西律法下的祭司每天要殺牛羊掏腸破肚,獻辛苦血腥骯髒的贖罪祭,但經文又說,這祭物永不能除罪。用血來除罪是神設立的制度,而神又說牛羊的血斷不能贖人的罪,表面看似矛盾實際上並不矛盾。因爲動物的血本身是毫無價值。其唯一價值是獻祭的人是遵守神的話去獻祭的,這行為表明了他們的「信」。他們不是因爲牛羊的血得救,而是因為他們的「信」而得救的。神制定這樣繁瑣血腥的獻祭制度,讓人付出痛苦去實行,也是讓我們明白罪的可怕,和我們的主在血腥骯髒的十字架酷刑下為我們的罪所付出的代價。摩西律法的贖罪祭的唯一價值在於指向耶穌的那「一次永遠的贖價祭」,以色列人和我們一樣只能「因信稱義」。

  彌迦書6:7說,耶和華豈是喜悅千千的公羊萬萬的油河。我們即便獻上自己的兒子,如果不是出於信心都不可以為自己贖罪,都不能算是功德,甚至是在原來的罪上增添新罪。猶大的國王瑪拿西讓自己兒子經火獻給假神。而我們即便認為是獻祭給真神,但如果信心不是在基督而是在自己的行為,這也等於是獻給假神了,獻給一個新的偶像。我們要時時思想自己有沒有在做「無用工」。舊約祭司獻祭極其辛勞血腥殘忍,可以想像在聖殿周圍是怎樣的氣味。雖然如此的血腥與骯髒,但其本身毫無價值,除了指向那「一次永遠的贖罪祭」,指向那一人那一天為我們的罪所受的一切辛勞血腥殘忍。類似的,我們所做的一切服事除非指向基督,否則再辛苦也是「無用工」。教會服事是我們應該要做的,但是一定要有正確的動機和正確的服事觀。好行爲不是我們得救的原因,而是我們得救的結果。

  今年的教會主題是心意更新宣教植堂。這個順序非常的好,因爲沒有心意更新,宣教植堂也會是一場空。希伯來書10:15-16,「聖靈也對我們做見證,因爲他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裏面。」新約教會一切服事從心開始,從心意更新開始。我們總是先有信再有行爲,沒有信心的行爲,沒有心意更新的行爲就是無用工。基督徒一定要有好行爲,要服事教會。我們是神的兒子是教會的主人,我們同時也是教會的僕人,無論主人還是僕人服事都是理所當然的。我們不能是教會的「雇工」,斤斤計較自己的服事,在服事上建立自己的榮耀。

  只有心意更新之後的好行爲才是真正的好行爲。我們做任何服事要需要問自己3個問題, ➀我們服事有出於信心嗎?指向耶穌的信心;②我們服事有出於愛心嗎?為了愛神、愛教會、愛鄰舍而服事,還是有其他自私的心態?③我們服事唯獨歸榮耀給神嗎?還是為了建立自己的榮耀?出於信心、愛心、唯獨歸榮耀給神的服事,這樣的服事越多越好,否則就是無用工,不但無益處甚至害人害己害教會。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做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我們不用再靠自己的行爲去贖罪去積功德了(10:18),只要單單以感謝為祭獻給我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