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穿的是什麼衣服?」王 銳傳道–2017.11.19


經文∶創27:15-17  記録:朱迎春

創世紀27章15節中的“穿上”和16節的“皮”都是繼創世紀三章(神以皮子為亞當夏娃做衣服)後第二次在聖經中出現,都是描述一個穿衣服的問題。在我們的信仰中我們穿什麼衣服至關重要。本是天父的揀選,但雅各(以色列)是被媽媽利百加穿了哥哥的衣服和羔羊的皮才騙到父親以撒的祝福,而我們基督徒則是天父的救贖計劃中披戴了耶穌基督使自己有了神兒子的名分和祂永恆的祝福。穿戴基督是穿戴他的拯救和公義,穿戴基督也是穿上新人,穿上新的自己去活出基督的樣式。

無論中國古代還是在聖經時代穿衣服都很重要,穿什麼衣服就是什麼身份。利百加處心積慮地要給她喜愛的小兒子穿上他哥哥的衣服(七十士本翻譯為盛裝,“袍子”)和山羊羔的皮去冒充長子以掃得到他們的父親以撒臨終前的最後祝福,拿到長子的身份,成為真正的亞伯拉罕的後裔(單數的)去繼承地土。這是一個母親(主導)和小兒子(抓羊殺羊剝皮)合夥用詭計欺騙父親和大兒子的故事。

新約路加福音中浪子回頭的故事(15:11-32)也與穿什麼衣服有關。浪子回頭後他父親吩咐僕人把“上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上。這裡“上好的”也有“首要的“,“第一的“意思。服裝在那個時代極其昂貴,分盡財產帶走了“他一切所有的“小兒子沒有理由在家裡面留一件“上好的袍子”,他實在是被父親穿上了哥哥的盛裝。
浪子的父親盼望著小兒子的回歸。他穿上哥哥也就是長子的袍子,這意味著讓他恢復兒子的名份。這本是他不配的,也是他自己拋棄的,這在法律上其實就是一種領養(adoption)。這裡的父親不是向以撒那樣被小兒子和妻子所騙的,這完全是父親自己的計畫。只是大兒子非常不高興,不情願。

我們基督徒要比這浪子小兒子更幸運。因為我們的父親和哥哥是心甘情願的要給我們穿上新的盛裝。而這是早在世界還未被創造,我們的父親和哥哥就已經計劃好的救贖。天父要給我們穿上我們的哥哥耶穌基督,讓我們重新成為神的兒女,可以繼承天父一切的祝福和產業。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 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拉太書三章26-29)使徒保羅寫信給加拉太的教會教導他們,我們重新成為神的兒子,能夠得到的一切祝福和天上的產業都是因為主耶穌基督。他自己是我們的衣服,他是長子我們的哥哥,也是那被殺取皮的羔羊。

披戴基督就是穿上救恩,穿上祝福。主耶和華“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以賽亞書61:10)。耶穌是第二個亞當,是真以色列。亞當被神穿上皮衣,以色列被媽媽穿上了哥哥的衣服和羔羊的皮。耶穌基督卻被罪人們抓去釘在十字架上剝盡所有的衣服(對應雅各的抓羊殺羊剝皮),只是為了讓罪人們有上好的衣服可穿。我們今日穿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雖然還是罪人但神看我們卻是完全的義人,只因為那是主耶穌的拯救和他的完全的義穿在了我們身上。

披戴基督也是穿上新人,穿上新的自己。我們“穿上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歌羅西書3:10-12)新的生活要穿最新最好的衣服,我們穿戴是基督我們也穿戴他的樣式,每天以感謝為祭獻給神,每天活出他。今天你穿的是什麼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