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原知道 諸長樂牧師  – 2017.05.07


經文∶林後5:1-10  記録:李信芳

“我們原知道”,是使徒保羅心中存有的確據、把握與盼望。聖經明確告訴我們:“按照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 。這件事基督徒本應很清楚,為何現在變得糊塗?究其原因,乃是現今生活得太舒適安逸,將原本拯救醉生夢死在“深海”之中罪人的教會,變成享樂的俱樂部,忘記了上帝救贖我們的目的,忘記了審判是從上帝之家開始(彼前4:17),忘記了如何對待永生。基督徒唯有知曉面對死亡並且有永生之盼望時,才能懂得今生應該追隨主、才會珍惜上帝給予我們的萬般恩賜、資源和生命。今天想從四個方面與大家分享“我們原知道”。

(一) 地上與天上的差別
聖經說地上的身體如同帳棚,是上帝透過父母親給予我們的。眾所周知,帳棚是脆弱、短暫的,其用途是受限制的。我們在世上像客旅一樣,當我們離開這個世界時,上帝會給我們一個榮美的身體,一個“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5:1)。這是上帝對我們的應許,是基督徒的盼望。林前15章明確指出地上與天上的差別:地上的身體是朽壞的,天上的身體是不朽壞的;地上的是羞辱的,天上的是榮耀的;地上的是軟弱的,天上的是強壯的;地上的是血氣的身體,天上的是靈氣的身體。這是真理!因而我們不要花太多的功夫在這土氣的身體上,要好好經營神所賜予的永恆祝福。基督徒形容死亡如同睡覺,但林前15:51卻指出:“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此事什麼時候發生?聖經說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聖經中有許多被提的例子,舊約中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提去。新約中腓利在曠野傳福音時被神提走,保羅也有被提到三層天的經歷。弟兄姐妹們,你有否隨時準備好?你在被提中有份嗎?

(二) 必死的被生命吞滅
對基督徒而言,死亡不是結束,而是得勝,是必死的身體被永恆的生命吞滅。保羅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1)。保羅選擇活著為主作工,這樣才能“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1:23)。保羅深知得著那天上的房屋好像穿上新衣,與主相遇時就不至於赤身了。赤身是羞恥之事,聖經教導我們,當我們穿上救恩的新衣、成為新人之後,應當過聖潔而公義的生活。啟16:15主耶穌說:“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啟19:8還告訴我們:“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我們強調“因信稱義”,而真正的信心一定伴隨著行為的改變。我們深知一旦穿上光明潔白的衣裳,那必死的便被永恆的生命吞滅了,我們便擁有新生命樣式的行事為人準則。弟兄姐妹們,你每一天的生活是穿上新人,編織上帝給你的潔白衣裳呢?還是繼續在罪惡中打滾而不在乎呢?我們必須謹慎,謹守上帝之道,免得自己的名字從生命冊中被塗抹。

(三) 憑著信心坦然無懼
上帝為了永恆而造我們、救贖我們、也栽培我們,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面對死亡,因為我們知道自己已經得救,離開了地上的身體是與主同在。基督徒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7),上帝很看重我們對永生和身體復活的信心。保羅說過:“如果沒有身體復活,我們信的都是枉然的。”(林前15:14-18) 。弟兄姐妹們,我們因著信心可以坦然無懼地面對任何環境和每一天,憑信心為人聖潔,憑信心奉獻、傳福音、作主工。別人怎麼看並不重要,我們活在鑒察全地的神面前,我們所想及所做的祂都看見都知道。

(四) 立了志向討主喜悅
主耶穌說祂常常做天父喜悅之事(約8:29)。保羅也懂得珍惜生命,立志要過討主喜悅的生活。他勸勉明白救恩的基督徒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因為這是聖潔而討神喜悅的(羅12:1)。與神同行的以諾活了365歲,一年有365天,這是否是神在激勵我們每天都要為主而活呢?基督徒在做每件事前都要察驗自己的動機,以及所做之事是否討主喜悅?聖經教導我們,當用虔誠敬畏的心來事奉主,這是神所喜悅的。愛神、愛人、愛教會,做各樣善事,幫助有需要的人,也是神所喜悅的。願神的愛激勵我們,立了志向討主喜悅。慕道的朋友要抓住神給你的機會,神喜悅你信靠祂,你將獲得一個與現在完全不同的人生,你將脫離詛咒活在神的祝福之中(來11:6) 。
結論:當我們還在世上時,要立志過一個討主喜悅的生活。憑著信心我們坦然無懼,憑著信心我們擁有復活及永生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