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渴 榊原寛牧師 – 2017.03.26


經文∶約19:28-33  記録:李信芳

象徵喜樂、力量和永恆生命的復活節即將來臨,基督徒在等候迎接復活節的這段期間,有必要再一次溫習新約四福音書的後半部分,從而追尋耶穌基督為救贖我們而付出的極大痛苦與艱辛的步履,牢記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後的六個小時之內講過的七句話。今天想同大家分享其中的兩句話:一句是“我渴了”;另一句是“成了”。

(一) 耶穌基督說:“我渴了!”
這句話內涵厚重,可以說是人在臨終時最終極姿態的需求。詩篇69描述了這個痛苦的過程:“辱罵傷破了我的心,我又滿了憂愁。我指望有人體恤,卻沒有一個;我指望有人安慰,卻找不著一個。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可見耶穌基督遭受到多麼巨大的傷痛。日語中有個詞彙“死に水”,指用脫脂棉蘸水塗在臨終人的唇舌上,以解除他肉體上、精神上的苦痛與對解渴的需求,亦是人們對臨終人的最後關照。1945年8月6日廣島上空原子彈爆炸,一瞬間城市變火海,被燒傷的人群紛紛跳入河水之中以尋求解除苦痛。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體驗到的飢渴痛苦正如人們在肉體上、靈魂上飢渴時所經歷的痛苦一樣。聖經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2:18)據此詩人讚歎說:“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袮與我同在。”(詩23:4)耶穌基督不但幫我們解決永恆的飢渴,甚至將我們從陰間拉回重新得到新生命。祂講過一個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財主天天奢華宴樂,而對門前渾身生瘡的乞丐拉撒路置若罔聞。後來兩人均死了,拉撒路被亞伯拉罕擁入懷中得安慰,而財主卻在陰間的火焰裡倍受煎熬之苦,且有深淵限定使他不能前往亞伯拉罕處。這個比喻不單是指責財主生前不憐恤窮人拉撒路,其中深刻的內涵是耶穌基督用拉撒路之事來表達如果沒有神的恩典、憐憫與大能,任何人都是無法活下去的。弟兄姊妹們,無論你擁有什麼身份,無論你的能力強或弱,無論你富有或貧窮,如果能夠明白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皆因神的恩典從神而來,我們將來也可以到亞伯拉罕懷裡去,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背負了在地獄火焰中煎烤飢渴的痛苦。能夠湧出生命活水的耶穌基督竟然會說“我渴了”,說明祂真的接納了所有的人必須要接納的生命之飢渴及審判。聖經明確地告訴我們,我們無法靠自己的聰明和能力得到神的榮耀,正因為有了耶穌基督,我們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

(二) 耶穌基督說:“成了!”
所謂“成了”,一般指某件事做到最後得出結果了。耶穌基督說“成了!”是指祂被釘十字架經受極大痛苦之後將父神交託之事結束並得到結果,此後再無必須要做的事了。這句“成了!”包含許多意義:
① 原本人類要接受神的審判,耶穌基督代我們接受了,這件事“成了”。
② 我們的罪得赦免,即如果我們心中有十字架的話,在耶穌基督裡就沒有不能赦免的罪,這件事“成了”。
③ 在我們與神之間,神給予我們祝福的契約 、永恆生命的契約均已經完成,我們被稱為“義”, 這件事“成了”。
④ 神的救贖及給予我們的愛,透過十字架,已經完成。神的愛不同於人與人之間那種時愛時恨的愛,約翰是耶穌基督上十字架時在旁的唯一門徒,他在記錄最後的晚餐、形容耶穌基督的愛時說:“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另外,他在約翰一書中寫道:“神差遣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結論: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痛苦地呼叫,為了徹底救贖我們而犧牲,這就是神的愛。盼望我們心懷十字架,感謝神的救贖,對神說神的愛在我們裡面,是完整的,是完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