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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信息為大衛王的懺悔。大衛建立了強大的希伯來帝國,盛極一時。然而在大衛王權力極高峰時,卻犯了十誡中的第六、第七誡。我們從此事件中,可以認識人性中的軟弱,除非每天與主同行,不然我們不能靠自己活出合神心意的生活。
大衛犯了第七誡,發生了婚外情,繼而又犯了第六誡,殺了忠誠大將烏利亞。然而在新約的〈使徒行傳〉13:22節,神卻告訴我們:「大衛是合我心意的人。」為何這樣一個犯了如此重大罪惡的人,上帝仍然稱為合他心意的人?聖經給我們一個基本的道理,那就是大衛在神面前痛悔,披麻蒙灰,撲倒在神面前。與此對比的乃是掃羅王,掃羅王不肯悔改,以致王位不保。〈詩篇〉中32、38、51、102、130、143為懺悔詩,我們從大衛的〈詩篇〉51篇中不但看這個事件的歷史,更是要認清神的本性,認清人所面臨的試探,只有來到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面前,向他痛悔。從今天的經文中,我們需要明白:
1 上帝有豐富的慈愛和憐憫。
〈詩篇〉51:1中「神阿、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神的慈愛和憐憫絕對超過人間的過犯。神憑公義審判人,人必定站不住腳。大衛深深認識這點,神的恩典大到一個地步,足以洗淨他的罪。〈詩篇〉51:2、7:「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牛膝草沾血來潔淨,乃是禮儀,實際是預表耶穌基督的寶血。只有基督的流血才成功了救恩,也體現了神最深的愛和憐憫。
2 上帝是全宇宙最高的立法者,也有最高的審判權。
〈詩篇〉51:4「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大衛說只得罪了神,事實上大衛得罪了烏利亞,殺了忠臣,犯了奸淫。但大衛如此說,乃指神是最高的立法者。俗話說,國有國法,天有天條。宇宙中最高的立法者乃是上帝。所以德國哲學家康德說,一生中最敬畏和驚訝的事有兩件,一是浩瀚的宇宙星空,二是人心中的道德律。只要是人,都有良知,全世界各民族都一樣,乃是來自一個源頭。人間的審判只能相對公正,不能完全了解真相,只能相對公平,局限於法規,環境,人的理解。上帝是最公正的審判者,伸冤在神。中國歷史上周公和王莽的故事,提醒我們人的判斷何其局限,何等膚淺。然而神有最後的審判,無所不知的神,絕對公正。大衛深知這點,來到神的面前悔改。
3 悔改認罪,帶來靈裡釋放和喜樂。
有罪不認,在內心角落必定不安,睡不安穩,即使消遙法外,內心仍會不安。美國有一人名叫蒲士,十四歲把毒藥倒在父親的咖啡杯,父親因而身亡。二十二年後,自己投案,為求內心的平安。〈詩篇〉51:8「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大衛懇求得到靈裡的釋放和喜樂,雖然他可以在其他方面可以暫時得到歡樂,但他不可能有靈裡的平安和喜樂。〈詩篇〉51:12「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只有認罪悔改,罪擔下脫,才能重得救恩之樂。
〈詩篇〉51告訴我們,不管我們多得罪神,都可以重新來到神的面前。基督徒難免受試探,難免軟弱,需要用信心來抵擋。若是有過犯,趕緊來到神面前,向神悔改。學習大衛的懺悔,心裡柔軟,來到寶座前,求神的恩典。
(禱告)愛我們的天父,我們都有軟弱,救恩雖已成就,我們生活中仍然會得罪你。主啊,當我們在過犯中時,求你使我們向你悔改,向你回轉。因在你那有無限的大愛,你寶血可潔淨我們。這是何等的福音,感謝主!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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