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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福音感謝神

2006 / 02 / 12             

証道  蔡漢良牧師   
經文  羅馬書1:1-7   
記録  薛秀清  

    我們為神的福音感謝神。從今天的經文中看到一個真理:神給我們榮耀的福音,我們要感謝他,感謝的最好表現就是把福音傳給別人。

    〈羅馬書〉是非常重要的一卷書,主要的意思是講真理,講到神是公義,人需要神的公義,但是人不願意聽從神的公義。神的公義是公平,沒有不道德的事。人認為對的就是好,但是神認為對的叫公義,這就是創造主跟受造物的不同。神的公義在主耶穌基督表明出來。我們因著信也白白的稱義,為著神的福音,神的大能要感謝神。
首先,基督徒應該是蒙恩、感恩的人。(羅 1:1-4) 其次,基督徒應該傳福音。

基督徒要經常感恩。
1.為基督感恩
2.因成為基督徒而感恩

        我們知道主耶穌是彌賽亞,是我們生命的主宰,是神的受膏者,他來到世上是為了拯救你、我。從神的角度看他是聖潔的,公義的;從人類角度來看是大衛的後裔。他為了你、我,被釘十字架,死了、葬了、三天後從死裡復活。這就是榮耀的福音。

     因著他的寶血我們不再是罪人,雖然我們有的時候會犯罪,但是我們的身份完全改變,是完整的神的兒子。(羅6:14,18)我們服事誰,就是誰的奴僕。以前我們是撒但的奴僕,是世界制度的奴僕。但現在我們蒙恩得救,是公義的奴僕,我們再沒有其他的主人,唯有耶穌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主宰。

我們為自己是基督徒而感謝神。我們不單只是信徒,而是聖徒。神給我們三個榮耀身份:
1.神的兒女,這個身份是天使都羨慕的。(希 1:14);
2.神的僕人。(羅 1:1);
3.聖潔的子民。

神還給我們三方面的福氣:
1.自我形像;
2.自我價值觀,這位神的兒子願意為你、我而死,我們的價值是多大。
3.我們靠著那加給我們力量的主耶穌基督,凡事都能做。

     我們還要為神的福音來傳揚(1:5-7)。保羅告訴我們神的福音要向萬民來宣傳,基督徒要傳福音,因為:A、非基督徒需要福音;B、基督徒有福音。

     人都有一個肉體,需要衣、食、住、行、醫;人有魂,需要才智、情感、意志;人還有靈,與創造主交通,是知靈物。我們在最困難的時候經常叫兩個人的名字,一個是「媽媽」,一個是「天」,即使你不信也叫。人有一個敬拜的意識,不是拜真神,就是拜受造物。人的定義是靈,有個魂住在身體裡,有一天我們的靈要離開我們的身體,基督徒要回天堂,非基督徒要下地獄。
 
        因此,基督徒要傳福音,有神的靈在我們裡面,靠著聖靈的能力去傳福音,接不接受不是我們的責,但是傳不傳卻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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